上海高级金融学院党风廉政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7-04-14 浏览次数:6987次

十八大以来,学院党委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深入开展保持党的纯洁性教育,积极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思想防线,不断提升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科学化水平。现将十八大以来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

学院通过组织领导干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习近平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等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增强学院领导和全体党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化正风肃纪,持续纠正“四风”,着力整治发生在师生身边的腐败问题,维护教育公平公正,营造风清气正的学院政治生态和育人环境,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健康发展,为学院早日建成“中国的世界级金融学院”提供政治保证。

加强政治意识教育,通过党员组织生活会等形式的政治学习,让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通过组织观看警钟系列贪腐案件警示教育片,使党政领导和全体党员从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坚决防止发生类似问题。

加强纪律教育,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把党章党规、《准则》《条例》纳入领导干部、党员学习计划之中,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党性党纪和廉洁自律教育,实现从领导班子到普通党员的全覆盖,用严明的纪律管住全体党员。

二、明确主体责任,强化监督检查

首先,学院始终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其次,院党委致力于加强对党员干部贯彻执行《党章》、《准则》、《条例》等党纪党规情况的监督检查,坚持用纪律的尺子分析研判和处理问题。再次,院党委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切实提高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的质量。

另一方面,院党委充分意识到高校是意识形态工作的前沿阵地,肩负着学习研究宣传马克思主义、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大任务,因此院党委在日常工作中逐步加强和改进学院意识形态工作,党政领导切实担负起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和话语权。院党委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严格课堂教学、校园网络、校园文化、讲座论坛、社团活动等方面的管理;加强对教育教学活动中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苗头性问题。

三、营造廉政氛围,培养良好院风

以良好作风带动院风建设。院党委把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作为改进作风的重要抓手,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带头树立良好作风,积极推动党风廉政建设成果向教学、科研、学术、管理等领域延伸。 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培育良好家风、院风,不断聚合向善向上的正能量。把法治文化、廉政文化作为学院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学院发展规划,积极营造依法治院、廉洁用权、依法执教、按章办事的良好氛围。把“立德、立规”作为廉政文化建设的核心内容,扎实开展廉政文化创建活动。

学院高度重视,已形成有效的管理制度,将“三重一大”与班子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学院的改革和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在每年的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中,都明确院长和党委书记对“三重一大”工作的落实负总责。对涉及学院的重大事项以及师生的切身利益,坚持集体领导、集体决策,完善学院议事规则,严格工作程序,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坚持院务公开,自觉接受群众质询和监督;坚持院务公开,通过各种形式和途径倾听师生的意见和建议,凡是需要教工参与的事项、涉及学院发展的重大事项、需要教工了解和知情的有关事项,一律公开。

四、推进依法治院,完善制度体系

依据学校章程,完善治理结构。在《二期建设制度方案与管理办法》的总体框架下,进一步细化人事、财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行政运营、制度建设等方面的制度规定,使学院各项工作在学校统一领导下,同时结合自身发展实际做到工作自律、有序,制度严谨、合规,真正实现“责、权、利”的统一。

为切实贯彻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和上级党委相关规定,我院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力求在会议组织、后勤采购、学院管理、公务接待等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充分体现八项规定的要求,并定期不定期地对学院各部门尤其是项目部门在办学过程中贯彻落实“八项规定”情况进行检查,不断强化规定的落实,有效地确保中央“八项规定”和相关规定落到实处,并积极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使贯彻执行“八项规定”成为工作习惯和自觉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