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IF校友理事会议第十二次会议于2018年7月6日在SAIF徐汇校区圆满召开。理事会对校友会章程部分条款提出了修订提议,同时决议章程修订稿以通讯方式表决。根据章程规定:“本章程的修改由理事会提出,由会员大会通过后生效。必要时理事会可决定以电子方式投票表决。”本章程修订稿于2018年7月20日-25日通过通讯方式向广大会员征询建议,未收到反对建议,因此该章程修订稿通过。特此公告。
SAIF校友会
2018年7月25日
附件1:
上海交通大学上海高级金融学院校友会
章 程 (2018年7月25日校友大会通讯方式通过)
第一章 总则
1.1 名称
本会全称为上海交通大学上海高级金融学院校友会,简称 “SAIF校友会”(下文亦称“本会”);英文全名为Shanghai Advanced Institute of Finance Alumni Association,英文缩写为SAIFAA。
1.2 授权
2012年9月5日,本会筹建委员会根据上海交通大学上海高级金融学院(下文亦称“学院”)的授权起草本章程,且该章程于2012年12月6日由学院院务会通过,并依此组建本会。
1.3 宗旨
本会的宗旨是服务于上海高级金融学院和其校友以及上海交通大学的利益;为学院及其校友之间提供一个沟通渠道;管理校友组织和项目;为校友了解学院及其项目的发展并提出适当建议提供合适的途径。本会致力于促进校友与学院的终身联系,服务于学院的毕业生,并协助他们成为学院发展的杰出贡献者。
1.4 地址
本会办公地址:上海市淮海西路211号,邮编:200030,上海交通大学徐汇校区达通广场。
第二章 会员
本会会员包括普通会员、荣誉会员、列席会员和准会员。
2.1 普通会员
上海高级金融学院的所有学位项目的毕业生都有资格成为校友会的普通会员,除非其本人以书面方式拒绝。
理事会可根据不少于75% 的理事会成员通过的决议,吸纳与上海高级金融学院关联的其他人员成为本会的普通会员。
普通会员具有终身会员资格和会员大会投票权,并有资格担任本会理事会成员或负责人。
2.2 荣誉会员
理事会可以向其认为对学院、教育和社会做出重大贡献者授予荣誉终身会员资格。荣誉终身会员不具有会员大会投票权。
2.3 列席会员(Associate Member)
本章中未涉及的其他人可根据理事会的决议被授予列席会员资格。列席会员不具有会员大会投票权。
2.4 准会员
上海高级金融学院所有学位项目的在校生、经理事会批准吸纳为校友的项目在校生为本会的准会员。准会员可以参加本会的活动,列席会员大会但无投票权。
2.5 会员资格终止
如有下列情况之一,会员资格将终止或被取消:
(a) 向理事会提出书面辞呈;
(b) 人员去世;
(c) 被开除。
第三章 理事会(Board of Governors)
3.1 职责
理事会负责指导校友会的活动和发展。理事会的职责包括:筹备、组织召开会员大会,并向会员大会提交工作和财务报告及需会员大会表决的提议;选举会长、聘任荣誉会长;制定本会发展和工作计划;决定各分会、俱乐部等分支组织的设立和取消;决定荣誉会员和列席会员的吸收;决定本章程所规定及其它应由理事会决定的重大事项。
3.2 成员 理事会由学院理事和校友理事组成,总人数不超过25。其中学院理事不超过5名,校友理事不超过21名。其组成如下:
(a) 院长或其指定代表
(b) 执行院长或常务副院长
(c) 学院理事(不超过3名)
(d) 校友中产生的理事(校友理事)。
3.3 理事任期
(a) 依职务担任的理事,其任期应基于其职务任期。如其职务任期结束停止担任理事,则理事会应任命人员补阙直至期满。
(b) 校友理事的任期为二年,届满可以连任,但连续任期不超过三届。
3.4 理事会负责人和任期
(a) 主席(Chair):学院院长或其指定代表为理事会主席,任期与其职务在任时间一致。主席负责理事会的召集、理事会各职能委员会的任命、及理事会赋予的其它职责。
(b) 副主席(Vice-Chair):执行院长或常务副院长为副主席,任期与其职务在任时间一致。主席缺席或因任何其它因素不能履行其职责时由副主席代行其职责,以及履行主席所赋予的其它职责。
(c) 会长(President):由理事会在校友理事中选举产生,任期二年;可以连任,但不超过三届。会长根据理事会授权开展对外拓展,联络各分会、俱乐部等分支组织,主持会员大会等工作。会长可提名副会长,由理事会任命,以协助工作。
(d) 秘书长(Secretary-General):学院负责校友事务的负责人为理事会的秘书长。任期与其职务在任时间一致。秘书长不具有理事会投票权,但为理事会各职能委员会的当然委员。秘书长根据理事会授权处理本会的日常工作并负责理事会的秘书工作。
3.5 荣誉会长(Honorary President)
学院理事会的理事长、或对学院做出过重大贡献的人士经授予荣誉会员后可由理事会决定聘任为荣誉会长。荣誉会长应邀出席理事会,对本会工作提出建议、给予指导,但不参与理事会决议的表决。
第四章 理事会运作流程
4.1 理事会应每年召开至少1次会议,会议由理事会主席召集。
4.2 如任何5名理事联名向主席提出理事会会议要求及原因,理事会主席应在可能时间内召集会议。
4.3 秘书长及其领导下的秘书处为理事会的日常办事机构。理事会秘书处依托于学院校友关系事务部。秘书处负责执行理事会决议,处理本会日常事务,联络、协调各分会、俱乐部等分支组织的工作等。
4.4 理事会可自行决定任命各职能委员会。各委员会任期两年,并可由理事会决定继续其任期。
第五章 校友理事的产生
校友理事原则上从校友会各分支机构的代表和校友中产生,具体办法由理事会制定。
第六章 会员大会
会员大会每年召开一次。会长在理事会领导下,负责会议的筹备、组织和召开。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召开的,须由理事会表决决定,但延期最长不超过一年。会议应在会员大会召开三十日之前通知各会员。会员大会的决议须经到会人员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必要时理事会可决定以电子方式投票表决。
大会的职权包括:选举和罢免理事;审议本会的工作和财务报告;决定本会终止事宜;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七章 分会、俱乐部等分支组织
根据需要,可设立各类分会(例如地区分会、项目分会等)或行业、兴趣俱乐部等分支组织。各分会和行业、兴趣俱乐部成立前必须向理事会申报,并提交其章程及负责人名单和信息,获批准后方可成立。本章程未生效前已成立的分会、俱乐部等须按上述程序履行补报、确认手续。
各分支组织的活动应及时通报理事会秘书处。涉及本会名义的重要及对外活动须事先提交秘书处审批。
如某分支组织不能体现本会的宗旨,则理事会可以决定其终止。
第八章 经费
本会经费的主要来源包括:学院年度预算;捐赠;其它收入。 本会经费主要用于支持本会及其秘书处的日常工作,接受理事会监督,并向年度会员大会报告。
第九章 章程生效、解释与修改
本章程由理事会负责解释。
本章程的修改由理事会提出,由会员大会通过后生效。
如必要,可制定本章程实施细则。实施细则由理事会制定、修改并负责解释。
附件2:
上海交通大学上海高级金融学院校友会
校友理事产生办法
依据上海交通大学上海高级金融学院(以下简称“高金”)校友会章程有关校友理事的产生原则(以下简称“章程”),高金校友理事会特制定本办法。
一、校友理事的构成和任期
1. 校友理事由选举产生的校友和校友会各分支机构的代表组成,其中选举产生的校友理事占校友理事总人数的比率不低于50%。
2. 校友理事选举每两年进行一次,一般在选举年的毕业典礼后开始。
3. 校友理事的任期为两年,届满可以连任,但连续任期不超过三届。
4. 校友分支机构代表理事,如其校友分支机构职务任期先于校友理事任期结束,则由其职务继任人补阙至该校友理事任期期满。
5. 校友总会会长的理事任期若与其会长任期不一致时,其理事任期自动延长至会长任期。
二、校友理事选举的组织机构
1. 提名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由校友理事会副主席、主管校友工作的学院理事、每个项目下年度继任的一名校友理事和理事会秘书长组成, 其中秘书长不具投票权。来自各项目的提名委员会成员由理事会对该项目的校友理事投票,得票数最高者担任。提名委员会负责提出理事候选人,以及其他需推选的人员。
2. 选举委员会。选举委员会由校友理事会理事、学院代表、校友代表和理事会秘书处组成。它负责理事选举投票工作的指导和组织,并根据需要设立相应的工作组。
三、校友理事的产生流程
1. 理事会确定应选举的校友理事总人数以及在各项目中的分配,原则上各个项目均有代表;确定校友分支机构代表理事总人数以及在各类分支机构中的分配,原则上各类校友分支机构均有代表。
2. 提名委员会在选举前一个月向理事会提出理事候选人,以及其他需推选的人员。理事候选人的人数一般为应选理事的1.5至2倍 。
3. 理事会无记名在线投票,选举校友分支机构代表理事。根据投票结果,按校友分支机构以得票数由高到低当选。
4. 全体校友无记名在线投票,产生50%的校友理事。根据投票结果,按项目以得票数由高到低当选。
四、办法生效、解释与修改
本办法的制定、修改与解释由理事会负责。
2024-06-06 13:00 - 17:00
2023-12-15 14:00 -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