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高级金融学院校友会理事会第四次会议
发布时间:2019-04-02 浏览次数:3903次


时间:2015年3月17日(星期二)19:00-21:00

地点:学院505会议室

参加人:王江、张春、潘杰、陈宏、陈东升、郭皓、高凌翔、江然、薛斌、张宁、张阳军、郭翠英、李梅、袁盈盈

 

会议纪要摘要:

一、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同意在2015年会员大会提出以下章程修改建议,经会员大会通过后实施。

1.同意校友理事人数由原设定的12人增加到25人,同意章程3.2的内容修改为:校友会理事会由学院理事和校友理事组成,总人数不超过25。其中学院理事不超过5名,校友理事不超过21名。

2.同意章程3.3(b)内容修改为:由会员中选举产生的会员理事的任期为三年。选举产生的理事可以连任,但连续任期不超过二期。其任期到期时间应按年错开。

3.同意章程4.5内容修改为:提名委员会由6名成员组成,包括5名下年度继续在任的理事和校友会秘书长。校友会秘书长不具投票权。提名委员会负责每年向会员大会提出理事候选人,以及其他需本会推选的人员。

4.同意章程第六章内容修改为:会员大会每年召开一次。会长在校友会理事会领导下,负责会议的筹备、组织和召开。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召开的,须由校友会理事会表决决定,但延期最长不超过一年。会议应在会员大会召开三十日之前通知各会员。会员大会的决议须经到会人员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必要时校友会理事会可决定以电子方式投票表决。

 

(二)同意2015年的理事总人数由12名增加到19名,其中学院理事4名,EMBA校友理事4名,MBA校友理事4名,MF校友理事2名,DBA校友理事1名,普选理事4名。

 

(三)同意2015年理事选举从4月11日会员大会通过章程后开始,7月中旬结束。理

事候选人推荐周期为2个月,候选人信息公示周期为2周。2015年理事选举投票方式

采取电子投票,投票期5天。电子投票方式要确保公正和保密。

 

(四)同意校友组织的成立流程采取使用章程模板,由校友会理事会审批,周期为1个月。

校友会理事会将成立“发展委员会”,负责审批校友组织的成立。校友组织的由5人增

加为10人。

 

二、会议决定2015年提名委员会由6人组成,包括张春、张宁、郭皓和郭翠英,其余

人员由张春和张宁商议后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