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网】黄奇帆: “100—100万”阶段应重点培育独角兽 投资独角兽最忌“马后炮”
发布时间:2018-06-20 浏览次数:9346次

6月15日,由上海交通大学上海高级金融学院(高金/SAIF)与财新传媒联合主办的首届中国国际金融发展论坛在沪举行,重庆市人民政府原市长、第十二届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黄奇帆,纽约大学教授、2011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托马斯·萨金特(Thomas Sargent),美国里士满联邦储备银行前行长杰弗瑞·莱克(Jeffrey M. Lacker)以及高金执行院长、金融学教授张春等专家参会并发言。6月15日,中国证券网对此进行了报道。 

黄奇帆:“100—100万”阶段应重点培育独角兽 投资独角兽最忌“马后炮” 

  金融如何服务科创经济新模式、独角兽企业具备怎样的特点,如何抓好独角兽企业的培育工作,如何看待独角兽企业投资中的出现的一些现象…… 针对当前市场关注的这些“热点”话题,6月15日,重庆市人民政府原市长、第十二届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黄奇帆在由上海交通大学上海高级金融学院(高金/SAIF)等主办的中国国际金融发展论坛上做了相关主题演讲。黄奇帆指出,做好创新驱动,关键是针对性推动创新的三个阶段分类施策,分别予以财力资本和金融资本的投入。这三个阶段分别是,“0—1”,是原始基础创新,是原始创新、基础创新、无中生有的科技创新;“1—100”,是技术转化创新,是技术创新、是基础原理转化为生产技术专利的创新;“100—100万”,是大规模生产力形成,是将转化成果变成大规模生产能力。


  黄奇帆表示,“0—1”阶段,需要的是国家科研经费、企业科研经费以及种子基金、天使基金的投入。“1—100”阶段,要调动各类智商高、情商高、有知识、肯下功夫钻研又接地气、了解市场的人,建立各类小微企业,在各种科创中心、孵化基地、加速器做好技术转化创新工作。第“100—100万”阶段,金融服务重点是各类股权投资机构跟踪投资、企业IPO上市或者大型上市公司收购投资以及银行贷款发债融资等等。


  黄奇帆介绍,从经验看,独角兽企业往往有五个特点:一是独角兽企业通常产生于“100—100万”阶段发展的高科技企业;二是成长之后市值巨大;三是成长过程不断吃钱,多轮融资,融资规模大;四是技术含量和商业模式代表了先进生产力,发展趋势、成长潜力巨大;五是产品有时代意义、全球意义和巨大市场。发展独角兽,应当重点在“100—100万”这些大规模产业化成长阶段的高科技企业中,选择有成为独角兽可能的予以支持。


  不过,黄奇帆也表示,投资独角兽,最忌的就是“马后炮”,“事后诸葛亮”,对那些已经从独角兽成长为“恐龙”、市值与股价成长潜力在一定时期内基本丧失的企业去追捧投资;最忌对一些缺少真正技术含量、没有前瞻性商业模式却非常善于投机取巧、包装的看似独角兽的企业去追捧投资;最忌那些打着独角兽的旗子不断圈钱,又不断出现高管跳槽、大股东股权抵押套现搞庞氏骗局的企业去追捧投资。


  黄奇帆指出,有人会问,科技型独角兽的发展,往往要经历A轮、B轮、C轮融资,那这就不是圈钱、烧钱吗?这的确不能一概而论,要具体分析。一则,独角兽企业的业务发展很多需要多轮的大量的资金不断进入支持;二则,独角兽企业的A、B、C各轮投资,一般都包含着对原始股东、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技术专利权拥有者的股权稀释和溢价激励,每一轮投资往往对前一轮投资的股权既有稀释也有溢价激励。恰恰是这种多轮的股权溢价激励,成了独角兽企业和员工实现梦想、奋发图强的不竭动力。如果没有这种动力,没有核心竞争力,独角兽就不会存在和成长。总之,如果企业没有核心竞争力,只融资没业绩、只烧钱不结果、管理层不断变动、大股东抵押股权套现撤资,这种情况一旦发生,最终很可能会沦为庞氏骗局。VC、PE机构最基本的能力就是分得清一个企业是真正的独角兽还是庞氏骗局,不仅保证自己不上当,还能引导散户不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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