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家嘴】邱慈观教授:消费商品 VS 金融商品
发布时间:2016-06-12 浏览次数:7620次

《陆家嘴》6月刊刊发上海交通大学上海高级金融学院副教授邱慈观的专栏文章《消费商品 VS 金融商品》。

消费商品 VS 金融商品

提到“商品”,我们容易想到消费(者)商品,如汽车、时装、牛排餐等,这是一般民众对“商品”二字最直接的联想,也构成它最寻常的内涵。但对陆家嘴上班族,与平日工作相关的商品,不是消费商品,而是金融商品。这类商品属性独特,没有实体,不占空间,但却为金融圈所关切,银行界所主打,令投资人衷心悬挂,心情随之起伏,赚了笑吟吟,赔了阴沉沉。

消费商品与金融商品相比,有何相同,又有何相异呢?很少有人会认真想这问题,就算想过,可能也难做答。甚至可这么说,我们翻破相关教科书,对此也难找到满意的答案。既然难答,今天大哉论就谈谈两种商品及其异同处,还涉及常见的迷思,甚至引出其他议题。

消费商品的历史悠久,依学者研究,由纯属使用货币的情况看,中国远在战国时期就已进入商品经济,堪称世界上最早进入商品经济的国家。当时各方工匠依其专长制作货品,包括生活用品、艺术品、耕具、武器等,通过货币进行交易。战国七雄的货币各自独立,各有不同的形制,而货币的普遍使用有利商品经济的发展。欧洲虽早已发展出商品经济,但十八世纪工业革命后,生产技术的突破与海外市场的拓展,加速消费商品的蓬勃发展,商品样貌繁多,厂商也以更快的速度、更低的成品、更高的质量提供商品,以满足消费者需求。

不过,无论商品多先进,成分多复杂,质量多优异,消费商品皆属功能性商品,具有食、衣、住、行、育、乐等各种生活层面功能,带给用户效益,提升其福祉。汉堡填腹、衣衫蔽体、房舍供人居住、车辆予人乘载,这些商品功能明确,目的显著。当然,有些商品在生活性功能外,还带给使用者其他满足感,例如貂皮大衣、法拉利汽车等奢侈品,予人炫耀的快感,但貂皮仍可蔽体,法拉利仍可乘载,其基本生活性功能存在,乃无可否认的事实。

至于金融商品,发展史也挺长久,这可从考古学家对两河流域文明的发现得知,美索不达米亚挖掘出人类最早的财务契约。但是,金融商品的性质与功能,都与消费商品迥异。首先,消费商品都有实体,大至汽车,小至绣花针,在空间中都占有位置,各自也有其物理上相异的建构。金融商品则不然,它们没有实体,不占位置,也不能直接满足持有者的生活需求,故不能称为功能性商品。反之,投资人对金融商品的需求,系基于其保值与增值功能,亦即投资人可透过金融商品对财富做跨期延续,把目前财富伸展到未来。保值是金融商品的起码功能,增值则为其合理功能,让投资人财富非但不会随着时间减少,还应以合理的速度增加。

以经济学专业术语说,无论具体的效用函数为何,消费商品之组合是消费者效用函数中的自变量,而因变量是消费者从该商品组合所获之效益或满足感。投资人方面,其间接效用函数通常表示为期末财富的函数,期末财富则受到金融资产报酬率属性的影响,例如其概率分布的特性。在涉及金融资产的跨期模型中,投资人拟极大化的系期末财富所获之效益。

不过,无论是消费商品还是金融商品,都有一种企盼功能(aspirational function):商品创造了某种理想状态,予人充分的想象空间,满足人们心理上的欣慕与企盼。企盼功能并非源于商品的物理性质,反之,它是个人的主观感受,与商品所引发的联想有关。

更具体地,以消费商品来说,商业界常对产品进行三道增添与美化的润饰手续:首先,把产品设计成赏心悦目的、高度可靠的样貌;第二,以最具吸引力的方式来包装产品;第三,动人的包装加上广告,包括图片、标语、说明、歌曲等。广告内容上促发联想,唤起遐思,争取信赖,其所改变者并非商品的物理性质,而是这些物理性质所予人的感受。例如,化妆品广告意图改变人们对商品的感受,透过优美的线条、典雅的图像、细致的粉末、白里透红的肌肤与耸动的语词,对观赏者做出承诺,宣示在使用商品后,她们的肌肤就会晶莹剔透、吹弹欲破……承诺引发了 消费者的企盼,让他们不只购买了化学元素本身,还包括化妆品带来的梦想。

与消费商品相比,金融商品的企盼功能更明显,予人的想象空间更大。金融商品的增值性就足以引人遐想,当它与隐藏的人性需求相结合,就形成“发财梦”,这种梦想更常透过商品广告以获取暂时性满足。与消费商品的广告相比,我们常发现金融商品广告的企盼功能更显著,使用的语词更浮夸、偏颇,引发联想的动机更强烈,有时甚至超越界线,以夸大方式促销商品,以模棱两可语句、不实宣称引人误导,造成争议。

另外,我们可从产品供应链的概念,来看它对两类商品的适用性。民众大多认同,供应链包含制造商、渠道商及终端客户三部分。制造商位于供应链上端,负责商品的研发、设计、制造及安检测试,渠道层由各级渠道商组成,以客制化方式对消费者提供信息、销售商品,并予以售后服务。客户位于供应链下端,基于商品信息做出购买决定。对于耐用商品,例如汽车、洗衣机,民众对制造商的名称及商品功能都耳熟能详,很少会有误解。

一般人对金融商品的认知远远落后于消费商品,误以为它不涉及制造,仅提供服务。有人甚至表示:“金融业没有实体工厂,厂商不买原件,不需组合,所以没有制造,只有服务。”这是迷思,出于对金融业的不理解。倘民众发现,投资银行也买原件、做组合,还善于把超烂抵押品包装成创意金融商品,以致全球金融海啸后被讽为“金融炼金师”(alchemist of finance)时,他们就知道金融业有工厂、有制造呢!

事实上,金融商品有制造商,包括华尔街的投资银行,负责商品的研发、设计与制作,产生的具体商品有衍生性商品、结构债等。商品通过渠道商售予投资人,它由各级金融中介组成,包括私人银行、理财顾问等。投资人认购金融商品后,会获得售后服务,包括定期收到商品净值的对账单,持续获得理财建议等。因此,从供应链概念看,金融商品与消费者商品有类似处。

这次大哉论就消费及金融两种商品,与读者分享观点,并梳理了某些常见的迷思。下期大哉论仍将以此为题,就金融商品的企盼功能予以发挥,介绍广告联想及相关灾难。 (作者是上海交通大学上海高级金融学院全职教授,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博士,专业领域为金融伦理学、可持续性及责任型投资、绿色金融、微型金融、企业社会责任等)

【原文链接】消费商品 VS 金融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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