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上海高级金融学院金融学副院长、金融学教授朱宁受邀担任央广经济之声《央广财经评论》栏目的特约评论员。对于如何完善金融监管框架?朱宁教授认为有三个主要方向,其一是从分业监管向混业监管方向,其二是从监管的主体向监管的业务转移,其三是要从事后向事先监管。
专家谈金融监管体系改革:以央行主导监管架构较适宜
央广网北京11月9日消息 据经济之声《交易实况》报道,今天,国务院新闻办举行吹风会,请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杨伟民介绍解读十三五规划建议有关情况。杨伟民表示,根据前一个阶段资本市场的波动,同时也为了适应我国金融发展混业越来越多的趋势,"十三五"规划建议中提出,要对现行金融监管体制进行改革,具体改革方案还需要进一步研究和制定。
近年来,我国金融业发展明显加快,形成了多样化的金融机构体系、复杂的产品结构体系、信息化的交易体系、更加开放的金融市场,日益综合的经营结构,确实对现行的分业监管体制带来重大挑战。十三五规划建议指出,"加强金融宏观审慎管理制度建设,加强统筹协调,改革并完善适应现代金融市场发展的金融监管框架,健全符合我国国情和国际标准的监管规则,实现金融风险监管全覆盖。"
经济之声特约评论员、上海交通大学上海高级金融学院副院长朱宁进行评论。
经济之声:我国金融业正在步入混业时代,而且进展非常迅速,但监管体系仍然维持分业监管的局面,这有可能会带来怎样的风险和隐患,为什么说金融监管体制的改革势在必向行?
朱宁:可能有三个方面原因,第一随着金融业务越来越复杂化,有越来越多不同的金融的主体,不同的金融机构开始从事不同种类的金融业务,有的金融业务就是在一个监管周期里面,证监会的监管之下,有的在银监会监管之下,在分业经营下,就导致了同样一个金融机构很多复杂业务没有得到每一个专业监管主体相应关注,这是一个很重要的导致了2008年世界经济危机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因为一个金融机构做了大量复杂的业务,但是每一个相关金融机构主体都没有意识到金融机构没有办法负责这么多业务,主要是从风险防控角度能够更全面地考察整个金融机构和整个金融体系的风险。
经济之声:如何完善金融监管框架,过去主张一行三会合并、成立类似金融稳定委员会等"大一统"机构等观点曾引发热议。未来要做到"健全符合我国国情和国际标准的监管规则,实现金融风险监管全覆盖。"改革的大方向应该是怎样的?
朱宁:有三个主要的方向,第一个主要的方向,可能应该是从分业监管向混业监管方向,由于整个金融业务越来越复杂,金融整个虚拟化程度越来越高,整体服务的监管主体对于监管金融风险有帮助。第二个从监管的主体向监管的业务转移,原来我们看公司是证券公司,越来越多企业做各种各样复杂业务,我们只看你做什么业务,不管你是一个银行还是正常公司,第三点可能是要从事后向事先监管,更多我们所说的宏观审慎监管要防范于未然,还没有出风险的时候,我先让你做好,说一旦出了风险,我们如何来应对,就像我们2008年金融海啸的时候,出现这种大而不倒的问题,这是金融监管今后发展三个主要的方向。
经济之声:有专家指出,现有金融监管框架在应对不同金融产品间的"跨界风险传染"时,防范危机能力已经非常低下,实际上08年金融危机之后,美国、英国、欧盟等国家或地区也纷纷对金融监管体系进行改革。针对世界金融发展的大趋势和国际化的形势,中国应该如何为我所用,变阵取舍?中国农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向松祚继续来评论。
向松祚:首先强调一点,世界上没有完美监管架构,能够完全防范任何金融风险金融危机是没有的。从世界历史来看,实际上全球金融监管在不同国家、不同时代经过了非常复杂衍变过程,以前是没有金融监管,有的国家采用分散的监管,叫分而治之,有的国家采取的集中式监管,就是大一统的监管框架。
在过去30多年改革开放以来,经历非常复杂衍变历程,以前就有中国人民银行这一家,以前银监会保监会证监会都没有的,实际上直到上个世纪末,本世纪初,才考虑一行三会的监管架构。在本世纪初,正式形成了一行三会的监管架构以后,监管层对于我们国家在10多年还是相当有效的,国家形成初步比较完善金融监管的架构,在2008年金融海啸以后,大家总结金融海啸的经验,发现现在金融市场、金融产品金融机构都已经高度融合。银行从过去的分业的模式变成了混业的模式,包括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托公司以及其他金融机构都具有了部分银行职能,而且金融产品、金融市场传染性已经高度密切。
在这个背景下,各国都在检讨,一个基本方面可能对监管有一个合理分工,如何在统一和分散之间要有合理分工,这一次十八届五中全会关于十八五规划建议里专门有一句话,最近金融风险,特别是近期股市的波动,要求我们对中国现有的监管架构进行一些改革。我认为的改革方向在中央银行和三大监管部门,就是一行三会之间应该有一个合理分工,个人认为可能在中国建立以中国人民银行为主导和一行三会包括地方政府金融办金融监管的职能有一个合理分工的体系,可能是比较合适的监管框架。
经济之声:由传统多头监管向双峰监管甚至是一元的综合监管发展,同时强化中央银行的监管职责,逐渐成为世界各国金融监管的主流。但综合统一的监管不一定意味着一行三会的合并。真正适合我国国情的金融监管体系应该满足那些特点?
向松祚:第一个金融监管最核心是防范系统性的金融风险,什么叫系统性的金融风险,学术界有过非常系统的讨论,当然没有一致的结论。我个人的观点非常明确,系统性金融风险主要是流动性风险,为什么全球会出现金融危机,某些金融机构的破产倒闭会引发整个金融市场动荡,其实它的传递的渠道主要是流动性,流动性一旦枯竭,某一个金融机构的破产,它会引发的市场的恐慌,市场的恐慌整个市场的投资者包括公众风险偏好会急剧上升,这个时候会突然出现流动性完全枯竭这样非常危险局面,一旦出现流动性完全枯竭局面,整个系统性风险系统性金融危机要爆发。
这个时候只有谁才能解决问题呢,只有中央银行,所以中央银行主导的监管架构,是一个比较合适的架构。因为只有中央银行能够无限创造流动性能够为金融体系、金融机构提供流动性支持,系统性监管职责由中央银行来承担,但是具体保护消费者,比如说行业准入,比如具体任务监管,包括违法违规的执法监管,应该由三会,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去执行,再加上法律架构,所以未来监管架构是统一和分散相互结合,一个合理分工,人民银行担负起所谓宏观审慎监管职责,负责保障不会发生系统性的流动性的枯竭和流动性危机,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三会负责一个方面不要出现重大的问题,它要负责保护投资者、消费者的利益,所以合理分工的架构是一个合适架构,我们在十三五期间中国金融监管架构的改革和调整应该沿着这个方向来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