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12日,我院朱宁副院长做客中央电视台财经频道《
交易时间》节目,作为嘉宾为观众解读李旭利非法获利案。
朱宁副院长在节目中首先表示到,由于原来对于内幕交易的法律界定不清晰,因此对于“老鼠仓”的具体判刑不是很明确。许多
人认为“老鼠仓”的行为是一种擦边球的艺术,而不是一种法律的执法,所以许多人从行为方式上接受认可这一行为,或者说认
为这不是严格违法的行为。因此,首先要逐渐纠正公众对于“老鼠仓”或内幕交易的看法,这需要法律的修改和监管制度的提升
。第二,内幕交易或“老鼠仓”这一行为,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都是相对比较难起诉的罪名,因为利用的是私有的信息,但信息
如何界定为私有,比如李旭利就认为这样的信息他太太的经纪人也知道,并不只有他一个人所知,因此从司法角度而言这些细节的认定都很
有难度。
谈到具体的解决方法时,朱宁副院长向观众们解释了美国是怎么处理这一问题的方法。在美国,内幕交易的起诉条件很低,只要有可能获得
私有信息并利用私有信息牟利的嫌疑,都会被检方起诉,而辩方则需要负责任去解释其没有从事非法行为,这就是一种举证倒置的方法,与
美国一般的刑法举证要求不同。这样就可以把更多的责任转移到让违法者自己面临更大的挑战上去,同时也更有可能被司法机关绳之以法,
这样加大惩罚力度可能比这次李旭利案具体的判决结果更重要,这表明了一种司法和监管上的进步。
除了法律手段外,朱宁副院长还认为更重要的手段其实是夯实证券市场的基石。他认为利用市场激励机制来使公募基金经理遵守规则
的方法并不一定会有成果。从薪酬的总量上来讲,国内很多公募基金的经理的薪酬水平已经不低于、甚至高于发达国家同等职位的薪酬水平
。此外,根据朱宁副院长个人的研究和国内很多其他专家的研究,国内的基金从平均水平而言并不能大幅的跑赢大势。因此没有任何一个公
募基金行业的经理可以说,他赚的钱是他个人所创造出来的,很多时候他们只是赶上一个好年景。在美国,公募基金经理不会因为赚的钱少
而去做“老鼠仓”。所以核心的一点还是需要回到整个证券市场的核心价值以及基石是否从一开始夯实、打正了方向。
朱宁副院长还说,今天众人讨论的是“老鼠仓”的问题,但“老鼠仓”并不只是限制在基金行业里,很多做庄户、自
营、包括自己上市公司自己的资产管理公司,都可能会发生这样的行为。许多人认为偷盗财务是违法的,但利用了私有的未公开的信息牟取
举个利益反而有人觉得心安理得。这样一种看法和市场思路必须都要扭转,只有这种扭转发生之后,个体的投资者才会觉得自己的利益受到
了保护。
朱宁副院长随后回顾了美国在这方面的转变过程,他说到,由于这个过程在二十多年之前,分析师、基金经理是可以先于散户获得很多关于
上市公司的内幕消息,所以在十五年前美国出现了很多的价格操作、内幕交易,因此国会才要求必须进行一个大的监管性的改革,所以说即
使是美国也只是在十五年前才开始强调所有市场参与者必须在同时对同样的信息有同样的获得的权利。在美国经历了一个二三十年的发展和
改革,在中国也会经历这样一个过程。朱宁副院长认为,目前的中国国内有着发酵这一转变的土壤。因为资本市场在下一段面临一个很深层
次的改革,无论是多层次的资本市场发展,还是国际化,这两种通过扩大投资者人群的基数和国际资本的对接的方法,从监管、法律、专门
的控制方面都会提供一个非常好的土壤能够帮助转变的发生,推动资本市场往前发展,更规范更合法,这样会对国内大量的投资者起到保护
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