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电视台财经频道】我院朱宁副院长担任《交易时间》嘉宾,评析“保荐制度”
发布时间:2012-04-26 浏览次数:5890次
2012年4月24日,我院朱宁副院长做客中央电视台财经频道《交易时间》节目 ,作为特邀嘉宾为观众评析最近在投资者中激起千层浪的保荐未尽责遭最严处罚事件。


有一家企业两年多以前在香港上市,上市之后仅仅三个月事件就被讹令停牌,然后发现是财务数据造假,之后又经过了一段时间的仔细调查 后,香港证监会在最近给出了一个处罚的决定,就是勒令这家企业停牌同时对于保荐这家公司上市的保荐机构处以了天价的罚单,保荐人的 资金主要来源是客户的钱,从这个角度来讲,保荐人自律的行为与他应当为社会为资本市场提供的尽责义务之间该如何平衡,朱宁副院长对 此做出了自己的解答。

他说到,保荐人主要有两个方面功能,第一个是信息披露方面,帮助市场和社会了解他们原来不了解的企业。第二个是在整个上市发行IPO 的过程中,保荐人主要的工作就是给这个市场提供一个资质的保证。从这个角度来讲保荐人的功能应该是尽可能帮助社会和市场发布这些信 息,但是目前的社会中我们看到一些保荐人为了短期和中长期利益的平衡,企业让他做什么,他就做什么,只要在这个过程中能达成应得的 成交的费用。诸如兆丰资本这类的短视行为,就很快会被市场发现,并且很快会被市场所淘汰。

目前,A股市场现在创业板新的退市完善制度已经推出,未来主板市场也将会进一步严格,这个市场也会对信息披露、数据造假包括对中介 机构、保荐人、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的道德进行严格的追诉,朱宁副院长对此表示到,这里有两个需要考虑的地方,一个是要给监 管者更多的权力和法律手段,一个公司如果有造假有欺骗行为的话,我们目前给出的处罚是谴责,更多的是道义上的谴责,就如香港证监局 一样。而另一个是从民事责任需重罚以及追究刑事责任。在海外无论是内幕交易还是虚假信息披露都一定会受到重罚,让提供虚假信息、不 完全的披露信息的人或机构意识到后果的严重性,这样才能帮助我们国内自己的A股市场在信息披露,防止内幕交易以及防止股价操作方面 设计一个好的发展方向,保证以后的人能更好的遵守法律,同时保护投资者权益。
活动日历
专题活动